(1)不同规格的蓄电池不要混合使用,不要混合充电和混合放电,天气寒冷的地区宜选用防寒型电池。容量相差过大或不同容量的电池,不易串并联使用。
    (2)蓄电池之间的连接必须牢固,连接条与螺丝最好涂上凡士林或黄油。
    (3)禁止用超过规定的最大充电电流(一般小于3h放电率)来给蓄电池充电。在用最大充电电流给蓄电池充电时,当充电至终期时,应减小充电电流。
    (4)蓄电池不宜过放电使用,蓄电池放电后应及时充电。
    (5)避免蓄电池接近火源或热源,充电必须在通风环境中进行。
    (6)蓄电池外壳不要用有机溶剂冲洗。
    (7)蓄电池的输出必须装有过流保护开关,而且开关离电池输出越近越好。这样,当输出线绝缘损坏或蓄电池输出短路时,保证蓄电池的电压输出端被切断。
    (8)不能将UPS中的蓄电池过度放电或开路闲置不用。因为这样做会使蓄电池的内部产生大量的硫酸铅并吸附在阴极上,形成所谓的阴极“硫酸盐化”,增大蓄电池的内阻,损坏蓄电池的充放电特性。
    (9)UPS在初次使用之前,要空载对蓄电池充电24h左右;蓄电池每次放完电后,一般要对蓄电池充电大约8h左右。如果蓄电池充电不足,蓄电池的实际容量达不到其标称容量,那么UPS的放电时间也就会相应变短。
    (10)为保持蓄电池良好的性能,对于长期放置不用的UPS或新购置的UPS在使用前英现在不假负载的情况下,对蓄电池充电24h左右。
    (11)对于使用后备式UPS的用户,若UPS长期工作在市电供电状态时,建议每隔一个月让UPS处于逆变器工作状态至少2-3min,以激活蓄电池。
编辑:应急电源网